好消息!中级注安师或可作为“专职安全评价师”从业
发布时间:2025-02-07 17:31分类: 无 浏览:154评论:0

大家好,我是嗨学君!
近日,《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稿)》已征求了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且为过渡性文件,待《办法》修订明确后予以废止。过度性文件内容明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作为“专职安全评价师”。
划重点
中级注安工程师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作为“专职安全评价师”。
2、各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陆续到期需更换,需要大量“持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入补充,发展安全评价事业。
注: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征求意见稿


原文链接:
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411/t20241111_509727.shtml

征求意见稿 附件说明
附件一:
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全评价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改革实际,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为适应当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需要,现就《办法》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是《办法》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中的“专职安全评价师”,按照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把握,纳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的人员采信范围。
二是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机关要对有关人员资格严格把关,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依规加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1月 日
附件2
关于《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对接《安全生产法》(2021版)、《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全评价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改革实际,应急管理部自2022年起持续推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目前,因《办法》修订程序中环节较多,预估短期内难以出台。
当前,各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陆续到期需更换,且安全评价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面临《办法》规定的机构资质条件中安全评价人员无法补充,安全评价事业难以持续发展等问题。为此,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等规定精神,结合《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关内容,应急管理部拟按程序印发《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机构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人员采信范围,作为“专职安全评价师”把握(与《办法》精神和修订方向基本一致),以解当前问题。《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稿)》已征求了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且为过渡性文件,待《办法》修订明确后予以废止。

什么是安全评价师?
安全评价师指采用安全系统工程方法、手段,对建设 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专业人员,他们肩负着监测和评估企业安全环境的重任。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实施,安全评价师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然而,自从安全评价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现有的安全评价人员出现了资质和数量的紧缺。因此,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纳入专职安全评价师的行列,填补了这一空缺,也是应对目前安全评价事业发展困境的重要举措。这也意味着未来注安证书的使用场景将进一步扩大,含金量也会大幅提升。
所以还没有拿下注安证书的你,可以考虑明年拿证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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