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 21:15分类: 无 浏览:71评论:0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科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备〔2024〕250号)的相关要求,为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考评员队伍综合素质,广东建科院决定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一)廉洁自律,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
(二)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
(三)考评员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
(一)自愿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考评人员申报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yy@gdjky.com,邮件名以“姓名+工种名称+考评员”命名;纸质材料邮寄至广东建科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黄埔大道羊城创意产业园3-08栋302室,联系方式:朱工,15018407032)
(二)培训考核。广东建科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邮件发送缴费和培训通知,考评员培训结束后需统一参加考核,公共知识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不设补考。
(三)正式聘任。参加考评员培训且考核合格者,将聘任为广东建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颁发考评员证卡,并纳入考评员库。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推荐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名并按手印,一式2份);
3.本职业(相关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
4.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
5.近半年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一)培训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公共知识: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法规,考评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违纪处理等;
2.专业技能:国家职业标准,理论科目考核要求、题型结构、评分标准等,实操科目考核要求、现场考评技术以及考核过程的注意事项。
(三)培训及考核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初审合格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考评员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费为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办理费等),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一)考评员使用实行委派制,由广东建科院根据认定工作需要对应委派,接受委派的考评员应遵守考评员相关工作守则,认真履行委派任务,并接受监督。
(二)考评员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后,广东建科院将按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用。
(三)考评员实施动态管理,将定期进行考培、增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黄埔大道羊城创意产业园3-08栋302室
邮政编码:510660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7710903
电子邮箱:cyy@gdjky.com
QQ:1397930534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推荐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3.《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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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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