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合规经营,你知道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21 22:33分类: 无 浏览:219评论:0
近日,物业餐饮板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餐厅合规经营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华油集团所属餐饮项目(餐厅)经营管理,确保餐厅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与运营秩序。
经营资质是基础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的有效证件,是餐厅合法经营的关键凭证,需遵循“一地一证”原则,即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必须有一个对应的许可证,且有效期通常为5年。办理此证需满足诸多条件,例如要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要有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还需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在办理过程中,餐厅要确定专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经营场所证明、设备布局图、人员健康证等。若场地为租赁性质,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相关产权证明等文件。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证。
许可证信息的管理也不容忽视。当餐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临近到期前,需提前准备材料申请延续有效期。
餐厅的规范经营需要其上级单位的高度重视与监督管理。有关单位应成立专项监督小组,跟踪餐厅整改情况,积极对待经营资质办理事宜,确保餐厅经营符合规范,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申报时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 房屋主体产权证明、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根据优化市场环境,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依法开展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审核把关。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3.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4.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为负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签章的方式在许可证上变更。
5. 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文字 | 企管法规部
编辑 | 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标签:食品安全